杭州婚姻律师
18969925316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财产分割
文章列表

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?

2017年5月22日  杭州婚姻律师   http://www.szxzdsbhk.com/
   对于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,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婚姻法第12条规定: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,自始无效。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”


来源: 杭州婚姻律师  

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  • 1.宁波慈溪市政府领导带队来深考察依法行政工作
  • 2.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
  • 3.解读离婚时隐匿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
  • 4.精神损失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
  • 5.股票 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