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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?同居子女抚养费的给付

2021年2月20日  杭州婚姻律师   http://www.szxzdsbhk.com/

 张博,中山婚姻家事律师,现执业于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?

  我们知道,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,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,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。所以,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,以夫妻身份同居后,以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同样要受限制。


  按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,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,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。


  不过,因为我国当前不再承认事实婚姻,所以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,男方主张解除同居关系,其实不受婚姻法律限制,所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,去法院起诉时法院会受理。


  但是,同居期间怀孕的子女,出生以后同样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要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


  所以,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后,仍要负担子女抚养义务,并且,男方以解除关系为由拒绝的,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,主张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。


  当然,女方怀孕期间被解除同居关系,为照顾妇女、胎儿的利益,男方同样具有一定的照顾义务,进行财产分割时也会因此考虑更有利于女方。


  最后,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解除同居关系后,很多人以为双方从此可以毫无瓜葛,所以女方生下孩子后,男方可能会不愿意抚养,那么将损害对方的利益。如果已经严重伤害女方以及子女的利益,特别是子女的利益,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。



同居子女抚养费的给付

  同居男女分手后,子女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给付同居男女分手后,若育有子女的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子女抚养费。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子女抚养费给付的知识内容。




  同居分手后,孩子抚养费的给付:


  1、抚养费的支付标准。


 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、教育费和医疗费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,对于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%-30%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%。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

  在实践中,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,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,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。


  2、抚养费的给付方式。


  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。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: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。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,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,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。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,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。


 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,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。一般来讲,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,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。当然,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,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,如按年、季度给付,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。


  3、抚养费的给付期间。


  一般情况下,抚养费的给付期限,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;超出十八周岁的,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。例外情况下,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。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,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,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;尚在校就读的;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。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,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,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。





来源: 杭州婚姻律师  Tags: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,同居子女抚养费的给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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